广东:五城试点保障性租赁住房,今年筹建22.2万套/间
为解决新市民、青年人的住房问题,7月30日,澎湃新闻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,广东今年将筹建22.2万套/间保障性租赁住房。
与面向困难群体的公租房不同,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新市民、青年人的住房问题。比如新毕业、在城市工作的大学生,较多不符合公租房的收入条件,因此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出发点是为解决这部分人群的住房困难。
今年7月2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》,明确提出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房源供给,解决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体,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。
同时,该《意见》明确了租赁住房要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,并且租金低于同地段、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,而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、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各地合理确定。
广东省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。2019年12月,广州、深圳作为国家试点城市,开始试点推行政策性租赁住房。到今年4月,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《广东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方案》,新增珠海、佛山、东莞三市作为省级试点城市。
此外,为加快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,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制定《广东省住房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》《广东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三年行动计划(2021—2023年)》,计划“十四五”期间筹集建设保障性组租赁住房74.05万套/间,其中2021-2023年全省新增筹建51.2万套/间,2021年筹建22.2万套/间。
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计数据显示,今年1-6月,全省共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81484套/间,涉及住房面积2858079平方米,实现投资78.6亿元,完成年度任务占比为81.6%。
保障性租赁房之外,广东也正在构建“公共租赁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”的住房保障体系,多渠道解决各类群体的住房问题。
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,下一步将推动试点城市落实好土地、金融、财税、资金奖补等支持政策,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,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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